沉舟

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

【桓易】《回忆录》的一些解释

首先,占tag歉。

本文是关于《回忆录》的一些解释。

不喜勿喷,出门右转不送。

勿扰正主,谢谢配合。

反同慎入。

言辞可能比较激烈,请谅解……


关于回忆录

这个故事其实是我一个几乎是报复一样的脑洞。

来源自一个莫名其妙跟我讲反同的一个人。

当然,这个人我已经拉黑了。

如果可以,我希望他这辈子都遇不到真爱。

我从来不想如此怨毒地对一个人,只是他的话真的激怒了我。

“同性恋都是变态,只有精神不正常的人才是同性恋。还说什么真爱,你们这些腐女真会找借口。”

我只能庆幸,他没有生理上的遗传,不是一个同性恋者,不会去玷污本来单纯美好的爱情。我也觉得不幸,上帝为什么要让这样一个脑残的人出现在我身边。

于是,带着怨气,我写了回忆录。

不是不爱我的双白。

只是觉得,如果真的有这样一天,他们更适合文章的设定。

爱而不得。

法律允许,道德不许。

这才是最悲哀的地方。

关于背景

文中回忆录写于思懿博士毕业,大概是二十七岁。

全文大背景是台湾地区通过同性婚姻合法暨婚姻法修正案通过二十五年纪念。

民众自发组织了二十五年纪念日活动。

其中一项是读一些关于同性婚姻的故事。

这篇回忆录故事形式公之于众。

以旁观者的形式展现给所有人。

有一种将伤疤撕给别人看一样。

我本想用泰坦尼克的叙事方法,最后还是放弃了。

写不出,也不能这么写。

这里有个私设:现实中台湾地区最晚2019年5月24日通过婚姻合法和婚姻法修正案。

文章中,私设2027年通过此法案。

二十年前的暴动指婚姻法修正案通过后激进人士反同暴动。

关于思懿

十一是马先生的亲生女儿,当然Isa也是亲生的。

(此处要 @君如月皓 的有毒脑洞。)

十一出生于2024年,即马先生32岁。(也算是满足了马马32成家的愿望……别打我……)

为什么十一得到马先生的偏爱?

从心理学角度讲,长女一般都会被父母倾注最多的爱。

马先生也不能例外,而最重要的是,十一有一双和popo相似的眼睛。

马先生把所有来不及给不了popo的爱全部都给了这个长女。

十一越来越像马马和popo的结合版本。

popo的表象,马马的内在。

而她越像popo,马马越爱她。

十一很小的时候就发觉了家庭关系的不正常。

那种细腻的敏感告诉她,她的父亲有自己的秘密。

她尊重父亲,尊重这个秘密。

当然,她也好奇这个秘密。

十一是我觉得很完美的女性。

温柔独立,聪明沉稳。

但是她并不算幸福。

她被当做父亲爱人的替身活了二十年,被母亲和妹妹嫉妒。

看上去,她是最受宠爱的,其实她得到的是最少的。

关于十一名字的释义

Stern,男名,犹太语里指星辰(即popo的名字)

Evian,这个就不用解释了。

思懿:“思易”,谐音十一。

十一把回忆录公之于众,算是对这份曾经见光死的爱情最好的结局。

关于马先生

马先生没有骗婚!

没有骗婚!

车祸之后,他已经决定一个人过一生了。

但是迫于压力,他最后还是向现实妥协。

永失我爱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惩罚了,请不要用一般情况下的眼光看待他的一些行为。

早恋的小孩子还免不了为所谓的“爱情”和家长抗争到底,颇有鱼死网破的架势。

何况是他……

关于十一和Isa的母亲

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

她暗恋马先生多年,最终做了他名正言顺的妻子。

在所有人的眼里,他们似乎是最合适的。

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

他们一点都不合适。

马先生不能给她任何和爱沾边的感情。

她的阴鸷和压抑在漫长的等待被爱里滋长。

十一明明该是她倾注最大心血的孩子,她却偏执地去更爱Isa。

因为Isa和她一样,没有得到爱。

十一和她的关系,与其说是母女,倒不如说是敌人。

这样极端的人,教养下的Isa也走了极端的道路。

悲剧的轮回。

关于Isa

Isa更像是她们母亲年轻的时候。她的名字是isabella,是上帝的誓约。

那是一个很优秀的女性形象。

活泼开朗,美丽聪慧。

与十一一开始就沉稳的态度不同,Isa的成长过程十分美好。

父亲给予她刚刚好的爱,不多,不少,母亲倾注了她所有的爱意。

高中毕业时的Isa是个活泼恣肆的姑娘。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到Isa与男友结婚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了第二个她的母亲。

当然过得也不幸福。

在她们母亲的教育下,她自然而然地偏向她们的母亲,认为父亲结婚了就该去爱他法定的妻子。

也因为她觉得自己没有得到父亲的爱(这个只能说是自我感觉+影响。),于是她走了她母亲一样的老路。

也算是咎由自取。

Isa的女儿Bella,取美丽的意思。

关于popo

popo没有明确的描写,也没有明确的表达。

但是我觉得,垦丁的别墅已经说明了一切。

他们当年真的是做好要一同终老的准备的。

在世界的一个小角落,于此一生。

因此我格外怨恨垦丁的车祸。

上帝再次向你证明这世界上悲剧总是比喜剧多。

关于马先生的家人

在加拿大,按照所有人的印象。

他们应该是开放的。

他们确实也是。

他们尊重马先生的决定。

但是他们还是迫于现实。

于是,车祸之后,重压之下,他们还是决定逼迫马先生结婚。

不是不够开化,只是不想让他活得那么辛苦。

同理,popo的家人也是这样。

于是才有垦丁的别墅。

只能说是天不遂人愿。

而Isa婚礼上,把新娘交给新郎的是Isa母亲家的人。

这个应该能看出他们对这场婚姻的态度。

关于团大和团嫂

他们是理想的婚姻状态。

如果没有车祸,马先生和popo会和团大他们一样,哪怕要隐居,最后也得到了合法的权利。

身份证上面,配偶一栏可以光明正大地写对方的名字。

哪怕是最后离开,也可以用家属的身份,陪他走完最后一程。

当然,这是理想的爱情。

也是放弃了世俗人生的妥协。

他们用演艺事业换取了在深爱的人身边的权力。

我想,这应该是他们最想要的。

罗大黄和罗小黄算是他们的一个小小的缩影。

这是关于他们的爱情故事,也是一个反衬。

关于婚姻

其实,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没有错。

但是他们都没对。

这是一个全员的悲剧。

我们该责怪的是垦丁的车祸。

那是一切悲剧的开端。

我一直觉得,这么多人支持婚姻合法的原因不过只是为了一个光明正大的资格。

为了有一天可以真正以伴侣的身份出现在爱的人的身边。

可是,真的要走到可以合法,可以让众人认同,实在太难了。

因为我们连爱是什么都不知道,就在信誓旦旦说爱。

我并不想跟那位讨论这个话题。

因为我知道,我说不过他。

想让他承认同性,就意味着他要向过去那个自己认错,他要承认自己在爱上是不成熟的是狭隘的。

他赌上了脸面和尊严,我怎么可能赢呢?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大陆可以通过这个法案。

但我知道,这是一条漫长的,要付出很多甚至是生命的道路。

也许要到我们老的时候,翻开孙辈的课本,读出那一句:某年某月某日,婚姻法修正案通过,标志同性婚姻合法化。

那时候,史书上轻描淡写的一句,真的是很多人的一生。

写在最后:写文总是为了愉悦自己。而实话,回忆录写到最后,我有两三天的时间处于恍惚的状态。

我认真的思考了关于婚姻,关于爱情,甚至拜读了加拿大的婚姻法。

我彻底明白为什么这项法案会通过得如此艰难。

在国外因为宗教。

在中国因为人心。

不过,幸好还没把自己写抑郁……

以上

沉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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